加入收藏    
 
 
 
办事公开指南
 
办事公开目录
 
市南供水区域图
 
机构职能
 
机构设置
 
基层单位
 
对外服务站点布局
 
热线电话
 
监督投诉电话
 
 
 
  用户名:  
密  码:
 
   
 
 
 
办事公开指南
   
   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于2004年1月19日由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2004年5月1日起施行。 
    根据《规定》,我单位掌握的有关自来水服务供应方面的办事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,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 
    为了更好地做好办事信息公开工作,我单位编制了《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办事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我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 
    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单位的网站上查阅《指南》,也可以到《指南》发放点 “小郭热线服务中心” 领取。 
一、主动公开
1、公开范围 
    我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办事信息范围参见我单位编制的《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办事公开信息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主动公开信息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单位的网站上查阅《主动公开信息目录》,也可以到我单位设在小郭热线服务中心的公共查阅室进行查阅。 
2、公开形式 
   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我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 www.water-sh.com,公共查阅室的地点位于昌平路1035号。新装业务进程的现场查询地点位于凯旋路1228号。
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(国定假日除外), 
    每天 9:00-11:30 、 13:00-16:30 
    联系电话: 962626
    我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,除政策法规、机构职能等信息以外,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。超过留存期的信息,我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单位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查阅这类信息。
3、公开时限 
    各类办事信息产生后,我单位将争取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,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 30 日内公开。 
二、依申请公开
    按照市水务局拟定的《关于在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信息试点的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2008年1月起开始实施公开办事信息的主动公开,依申请公开将于下阶段逐步推行。
三、救济方式及程序
   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上海市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总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。
    监督电话: 
    电子邮箱: 
    地址:浦东南路500号 
   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违反《规定》的具体行政行为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 
    当我单位违反《规定》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,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。
 
 
 
   
地址:上海市江西中路484号 邮编:200002 公司简介 | 公司新闻 | 小郭热线 | 企业管理 | 企业文化 | 办事公开 | 行业之窗
电话:021-63215577 服务热线:962626 沪ICP备 05042032 技术支持:电子商务中心